看到大門上貼著這小小的一張紅單子(白紙是A4紙),可別忽略了,它可是要你破財的,盡早處理為要
這張小小不起眼的紅單子貼在樓下大門已數日,沒帶眼鏡無法看清,所以不以為意,沒去理它。今日下樓剛好帶了眼鏡,加上等人無聊,所以就仔細看了一下。這可不得了,本棟用水度數由上期的229度爆增到1946度,將近十倍。趕緊問鄰居們,是否知道這事,得到的回答:有看到,但看不懂不知它寫啥。趕緊跟鄰居說明,請二樓沒上班的李先生,明日一早盡速打電話去水公司。
水公司的回答:你們表內水管可能漏水,不關我們的事,你們要自行請人維修。只好趕緊請工人來修復,漏水是解決了,但爆增的水費呢?多繳那麼多費用,實在心有不甘。開始上網查詢是否有補救措施。總算讓我找到隱藏在水公司網內的法規:http://waterpark.twd.gov.tw/www/law/law_detail/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主管法規/業務類/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戶內線地下管件漏水核減水量處理要點.htm
一、為辦理用內線地下管線漏水核減用水量有所依據,特訂定本處理要點 | |
二、本要點適用範圍,以用戶內線用水設備不易察覺之地下管件漏水為限 | |
三、本要點水量核減之計算,以用戶發生漏水當期所抄見水量,扣除前兩 | |
四、用戶對當期用水量突增提出異議或申請減免時,各該營業分處應從速 | |
五、用戶因內線地下管件漏水經核准減計水量收費,並經通知將漏水管件 |
申訴辦法:
1、漏水維修時,要請水公司派人來會堪。不過等他們來得好幾天(公務員嘛),這幾天持續 漏水,等於你口袋的摳摳也持續的在漏,當然不能等。立即找人修復,不過施工過程一定要照相存證,內容要有,漏水處、總錶號、最好還要有門牌號。
2、收據影本、照片、申請書(沒有表格,要自已寫)寄自來水公司。台北的寄(台北牯領街38號三樓抄表股)
提供申請書參考:以下
管線漏水核減用水量申請書
申請事實:12/17貴處於本戶大門貼一通知單表示,本戶用水總表本月用水量突增,恐為管線漏水請用戶查明。本戶始查覺本期用水量比前期暴增十倍,故請工人前來查修,發現地下管線嚴重龜裂,漏水不止。因此換新管線,業以完工。貴處於12/31派 呂 先生前來會堪無誤,亦有施工照片為証已承 呂 先生。今特向貴處申請內線地下管線漏水核減用水量,祁盼核可。感恩
用水總表號:
用戶總表地址:
申請人:
申請人地址:
聯絡電話:
由同棟用戶中的一戶代表具名提出申請即可

可否請問減免多少?因我也有相同問題,但自來水公司只願減垃圾處理費??
[版主回覆07/05/2012 14:09:52]用戶發生漏水當期所抄見水量,扣除前兩 期抄見平均水量之餘量,核減二分之一。
也就是說:如果你這次是用了1000度,前兩個月是用200度,那麼就是減免400度
用戶發生漏水當期所抄見水量,扣除前兩 期抄見平均水量之餘量,核減二分之一。
也就是說:如果你這次是用了1000度,前兩個月是用200度,那麼就是減免400度
那清除處理費要再加上去嗎?? [版主回覆07/06/2012 09:31:52]
抱歉!我不懂你說的處理費是啥!如果你是說修善費,那麼表外的由水公司負擔,表內就要用戶自已負擔。如果你說的是水費裡加收的清潔費,這我就不知了,因為大台北不收這費用了,不過清潔費好像金額很少,如果你care,就請直接打電話問所屬的水公司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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